农业农村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兴城)顺利通过“2+1”现场评审
12月23—25日,由农业农村部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遣的评审组,对果树所的农业农村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兴城)(以下简称“中心)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、机构审查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(简称“2+1”)现场评审。中心主任、果树所党委书记丛佩华、副所长程存刚、科技管理处处长杨振锋等参加评审会议,会议由评审组组长谢汉忠研究员主持。
丛佩华简要介绍了中心条件建设,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,中心常务副主任徐国锋代表中心作2017-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。评审组专家依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》、《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等有关规定,通过听、看、查、问、考和现场跟踪考核等方式,对中心的质量体系、仪器设备、人员、记录与报告、设施与环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审。
评审组认为,中心在2017-2020年间,牵头组织并承担了果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,国家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,同时在检测能力建设、科学研究、技术培训、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评审组也对中心的条件完善、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整改的建议。
通过三天审查和现场项目考核,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,并建议批准32类产品182项检测参数。(通讯员:何文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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