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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通知

 

通    知


      经2007年7月12日所长书记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我所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工管理。从8月1日开始,各部门、研究中心和课题组在用工前须提交《果树所临时用工申请单》,经用人部门或课题组负责人审核,主管所领导批准、人事处备案后方可使用。临时用工发生后应及时填写《果树所临时工费报销申请单》,经人事处审核、主管所领导批准后,到计划财务处支取临时工费。
    《果树所临时用工申请单》和《果树所临时工费报销单》表格可从果树所网站下载,有问题请到人事处咨询。


人事处
2007年7月12日


《果树所临时用工申请单》


《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临时用工报销单》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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