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项目名称 |
果品及苗木质量检测检验 |
服务内容 |
对提供的水果和苗木样品进行检测,向客户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报告 |
法律依据 |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 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 |
办事条件 |
1. 对外来送检样品,本中心检测数据仅对来样负责。 2. 对苹果、梨和桃等一般样品数量不少于40个。 3. 对西瓜、哈密瓜、菠萝等体积较大样品,一般样品数量不少于10个。 4. 对草莓、葡萄、山楂、杏、樱桃、李、香蕉等样品一般不小于5kg。 5. 对于新鲜样品,原则上不留副样。 |
检验程序 |
1. 客户联系业务办公室,办理样品检验业务。 2. 业务办公室负责处理样品,并将检测任务下达检测室。 3. 检测室负责样品检测,并将检测结果原始记录提交业务办公室。 4. 办公室编制检验报告,并联系客户,发送检验报告。 |
承诺时限 |
一般15个工作日后发送检验报告(特殊情况除外)。 |
收费标准 |
依据《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》(发改价格 [2003]2268号),按检测样品或参数收取相应费用。 |
联系方式 |
地址: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街98号 邮编:125199 电话:0429-359818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