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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通知

 

 

通     知

各部门、科室:
        农科院【2009】9号文下发了《2009-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,此目录同2007-2008年目录有部分变化,请注意黑体字部分;另外显示器、主机、遵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。同时采购空调机、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、电视机、电热水器、计算机、打印机、显示器、便器、水嘴等九类产品采购时,必须在“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”范围内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有关精神,在2008年预算中漏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可以予以补报,各部门请在4月17日之前将补报政府采购预算报到计财处。

附件: 2009-2010政采目录

  

 计划财务处 
2009年4月9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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