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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外用工通知

 

编制外用工通知


所属各单位:
        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进一步规范我所编制外用工管理。经所领导研究决定,从2008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《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》,各部门、中心和课题组在提交《用工申请单》时要同时提交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由人事处审核、备案,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保存完整、准确的用人信息备查。对于未经批准的编制外用工行为,一律不予支付工资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聘用人负责。

 


       附件: 相关表格

人事处
2008年6月25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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